今日,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自2022年4月1日起,园区中小套型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有关规定将作如下调整:
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成套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计算住贷金额超过普通贷款最高限额(目前一人符合规定的,限额为45万;多人符合规定的,限额为70万)的,需按余额法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即:个人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即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在留足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如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不足应计养老存款额的,应先用住房账户余额抵充,不足部分再现金补足。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10倍;按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这也意味着,之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中“若申请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建筑面积90㎡(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贷款评估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最高可贷80%,即最高可贷款88万元”将被取消,最高贷款额4月1日后将下调(目前暂不受影响,仍为最高可贷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