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发布重要消息,下月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7⽇,苏州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印发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付本市城镇⽼旧⼩区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费⽤的通知》(苏房⾦规〔2020〕1号)(下称《通知》)。
从5月8号开始,这项惠及老小区居民的新政将实施。
这项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有多少?一起来看。
✦提取条件和对象
凡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出资加装电梯的职⼯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于⽀付加装电梯个⼈分摊费⽤。
提取申请⼈的范围包括加装电梯房屋产权⼈、配偶及产权⼈同⼀本户⼝本的直系亲属。
✦提取金额
加装电梯提取⾦额为电梯使⽤注册登记当⽉的公积⾦账户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费⽤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分摊费⽤。个⼈住房公积⾦账户须⾄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个⽉的缴存额(不含新职⼯补贴)。
✦提取次数和时限
自电梯使⽤注册登记之⽇起两年内,缴存职⼯可以申请提取⼀次住房公积⾦。
✦提取材料
职⼯提供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或户⼝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加装电梯建设分摊费⽤的⽀付凭证(须扣除政府补贴⾦额)或相关费⽤证明材料和银⾏卡,即可前往加装电梯所在地的住房公积⾦服务窗⼝申请提取。
《通知》从2021年5月8日起正式执⾏。
✦提取额度示例测算
2021年6月,职⼯小王小李夫妇所居住的多层住宅完成加装电梯⼯作,小王个人⽀付建设分摊费用5万元。2021年12月,小王获取政府补贴2万元。2022年12月,小王夫妇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提取。
根据《通知》规定,2021年6月,小王公积⾦账户余额为3万元,月缴存额为2千元;小李公积⾦账户余额为2万元,月缴存额为1千元。
因小王夫妇账户余额扣除规定的留存额后为(3-0.2)+(2-0.1)=4.6万元,大于加装电梯实际⽀付⾦额5-2=3万元,故小王夫妇加装电梯提取总额度为3万元。
友情提醒:
在《通知》发布之⽇前,已按本市相关规定加装电梯的,可参照《通知》有关规定执⾏。
来源:苏报融媒记者 余杨